忠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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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曰:士议之不可辱者,大之也。大之则尊于富贵也,利不足以虞其意矣。虽名为诸侯,实有万乘,不足以挺其心矣。诚辱则无为乐生。若此人也,有势则必不自私矣,处官则必不为污矣,将众则必不挠北矣。忠臣亦然。苟便于主利于国,无敢辞违,杀身出生以徇之。国有士若此,则可谓有人矣。若此人者固难得,其患虽得之有不智。
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,吴王患之。要离曰:“臣能之。”吴王曰:“汝恶能乎?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,而不能及;射之矢,左右满把,而不能中。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,上车则不能登轼,汝恶能?”要离曰:“士患不勇耳,奚患于不能?王诚能助,臣请必能。”吴王曰:“诺。”明旦加要离罪焉,挚执妻子,焚之而扬其灰。要离走,往见王子庆忌于卫。王子庆忌喜曰:“吴王之无道也,子之所见也,诸侯之所知也。今子得免而去之,亦善矣。”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,谓王子庆忌曰:“吴之无道也愈甚,请与王子往夺之国。”王子庆忌曰:“善。”乃与要离俱涉于江。中江,拔剑以刺王子庆忌。王子庆忌捽之,投之于江,浮则又取而投之,如此者三。其卒曰:“汝天下之国士也,幸汝以成而名。”要离得不死,归于吴。吴王大说,请与分国。要离曰:“不可。臣请必死!”吴王止之,要离曰:“夫杀妻子,焚之而扬其灰,以便事也,臣以为不仁。夫为故主杀新主,臣以为不义。夫捽而浮乎江,三入三出,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,臣已为辱矣。夫不仁不义,又且已辱,不可以生。”吴王不能止,果伏剑而死。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,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;可谓廉矣,廉,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。
卫懿公有臣曰弘演,有所于使。翟人攻卫,其民曰:“君之所予位禄者,鹤也;所贵富者,宫人也。君使宫人与鹤战,余焉能战?”遂溃而去。翟人至,及懿公于荣泽,杀之,尽食其肉,独舍其肝。弘演至,报使于肝,毕,呼天而啼,尽哀而止,曰:“臣请为襮。”因自杀,先出其腹实,内懿公之肝。桓公闻之曰:“卫之亡也,以为无道也。今有臣若此,不可不存。”于是复立卫于楚丘。弘演可谓忠矣,杀身出生以徇其君。非徒徇其君也,又令卫之宗庙复立,祭祀不绝,可谓有功矣。
白话文翻译
第三种说法:士人的议论不可受辱,是因为他们把道义看得很重。把道义看得重,就会认为道义比富贵更尊贵,利益不足以打动他们的心。即使名为诸侯,拥有万乘兵力,也不足以改变他们的志向。如果真的受到侮辱,就不会觉得活着快乐。像这样的人,有权势必定不会谋私,做官必定不会贪腐,率领军队必定不会败逃。忠臣也是如此。如果对君主有利、对国家有功,就不会推辞违背,即使牺牲生命也要去做。国家有这样的士,就可以说有栋梁之材了。但这样的人本来就难以得到,担忧的是即使得到了,君主却不懂得任用。
吴王想杀王子庆忌却没人能做到,吴王为此忧虑。要离说:“我能杀他。” 吴王说:“你怎么能做到?我曾用六匹马拉的车在江上追逐他,却追不上;用箭射他,箭左右满把却射不中。如今你拔剑都举不起手臂,上车都登不上车轼,你怎么能做到?” 要离说:“士人只怕不勇敢,何必担心能力不够?大王若真能相助,我一定能做到。” 吴王说:“好。” 第二天早晨,吴王给要离加罪,逮捕了他的妻子儿女,将他们烧死并扬撒骨灰。要离逃亡,到卫国去见王子庆忌。王子庆忌高兴地说:“吴王的无道,你亲眼所见,诸侯也都知道。如今你能逃脱,太好了。” 要离和王子庆忌相处一段时间后,对他说:“吴王的无道更严重了,请和王子一起去夺回吴国。” 王子庆忌说:“好。” 于是和要离一起渡江。到江中央,要离拔剑刺向王子庆忌。王子庆忌揪住他,把他投入江中,等他浮上来又抓起来投下去,这样反复三次。最后说:“你是天下的国士,我成全你成名。” 要离得以不死,回到吴国。吴王非常高兴,要与他分国而治。要离说:“不行,我必须死!” 吴王阻止他,要离说:“为了成事而杀死妻子儿女,焚尸扬灰,我认为这是不仁;为旧主杀新主,我认为这是不义;被揪住后在江中浮沉,三次被投入水中,只是王子庆忌恩赐不杀我,我已经受辱了。既不仁不义,又已受辱,不能再活了。” 吴王无法阻止,要离果然拔剑自刎。要离可称得上不被奖赏打动,所以面对大利也不改变道义;可称得上廉洁,正因廉洁,所以不因富贵而忘记屈辱。
卫懿公有个臣子叫弘演,被派去出使。翟人攻打卫国,百姓说:“君王给予官位俸禄的是鹤,使他们富贵的是宫人。君王让宫人和鹤去作战吧,我们怎么能作战?” 于是溃散逃离。翟人到达,在荣泽追上懿公,杀了他,吃光了他的肉,只留下肝脏。弘演回来,对着懿公的肝复命,完毕后,呼天痛哭,极尽哀伤后说:“我请求做您的外衣。” 于是自杀,先挖出自己的内脏,把懿公的肝放入腹中。齐桓公听说后说:“卫国灭亡,是因为君主无道。如今有这样的臣子,不能让卫国灭绝。” 于是在楚丘重新立卫国。弘演可称得上忠诚了,牺牲生命来为君主殉葬。不仅为君主殉葬,还让卫国宗庙得以复立,祭祀不断,可称得上有功了。
注释
虞其意:虞,通 “娱”,打动、诱惑其心意。
挺其心:改变其志向,“挺” 有动摇、改变之意。
挠北:败逃,“挠” 指屈服,“北” 指败北。
出生:出身,此处指献身、舍生。
要离:春秋吴国人,刺客,以 “壮士断臂” 之计刺杀庆忌,事见《吴越春秋》。
轼:车前端的横木,上车时需扶轼。
挚执:逮捕,“挚” 通 “执”,捉拿。
捽(zuó)之:揪住他,“捽” 指抓、揪。
襮(bó):外衣,此处指以身为衣包裹懿公之肝。
腹实:内脏,“实” 指腹中之物。
楚丘:古地名,在今河南滑县,卫国被翟所灭后,齐桓公助卫在此复国。
延伸阅读
《吕氏春秋・忠廉》
本文节选自《吕氏春秋・忠廉》,该篇以要离、弘演为例,阐述 “忠廉之士不避死难” 的价值观,可对照原文理解战国时期对忠义精神的推崇。
《史记・刺客列传》
记载荆轲、聂政等刺客事迹,与要离的 “杀身成义” 相互呼应,展现古代 “士为知己者死” 的伦理传统。
《吴越春秋・阖闾内传》
详细记录要离刺庆忌的过程,包括 “焚妻灭子”“渡江行刺” 等细节,与本文形成历史叙事与思想阐释的互补。
《韩诗外传・卷七》
提出 “君子杀身以成仁,无求生以害仁”,将弘演 “纳肝殉主” 的行为归为 “仁之至”,体现儒家对忠义的诠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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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载卫懿公 “好鹤失国”,与文中 “君之所予位禄者,鹤也” 的情节相互印证,成为君主无道导致亡国的典型案例。
《新序・义勇》
收录 “豫让吞炭” 的故事,与要离 “杀身成义” 共同构成古代刺客的精神谱系,展现 “士为知己者死” 的极端表现。
《贞观政要・忠义》
唐太宗下诏表彰 “义士弘演,纳肝而死”,将其作为忠君典范,体现忠义思想在唐代政治中的延续。
《聊斋志异・田七郎》
蒲松龄写田七郎为报主恩自刎,“以死明志” 的情节与要离 “伏剑而死” 的逻辑相通,展现忠义精神的文学演绎。
《明夷待访录・原臣》
黄宗羲批判 “视君为父,视国为家” 的愚忠,提出 “臣之与君,名异而实同”,对弘演式的传统忠义观形成反思与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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