侈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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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曰:人莫不以其生生,而不知其所以生;人莫不以其知知,而不知其所以知。知其所以知之谓知道;不知其所以知之谓弃宝。弃宝者必离其咎。世之人主,多以珠玉戈剑为宝,愈多而民愈怨,国人愈危,身愈危累,则失宝之情矣。乱世之乐与此同。为木革之声则若雷,为金石之声则若霆,为丝竹歌舞之声则若噪。以此骇心气、动耳目、摇荡生则可矣,以此为乐则不乐。故乐愈侈,而民愈郁,国愈乱,主愈卑,则亦失乐之情矣。
凡古圣王之所为贵乐者,为其乐也。夏桀、殷纣作为侈乐,大鼓、钟、磬、管、箫之音,以巨为美,以众为观;俶诡殊瑰,耳所未尝闻,目所未尝见,务以相过,不用度量。宋之衰也,作为千锺;齐之衰也,作为大吕;楚之衰也,作为巫音。侈则侈矣,自有道者观之,则失乐之情。失乐之情,其乐不乐。乐不乐者,其民必怨,其生必伤。其生之与乐也,若冰之於炎日,反以自兵。此生乎不知乐之情,而以侈为务故也。
乐之有情,譬之若肌肤形体之有情性也。有情性则必有性养矣。寒、温、劳、逸、饥、饱,此六者非适也。凡养也者,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。能以久处其适,则生长矣。生也者,其身固静,感而後知,或使之也。遂而不返,制乎嗜欲;制乎嗜欲无穷,则必失其天矣。且夫嗜欲无穷,则必有贪鄙悖乱之心、淫佚奸诈之事矣。故强者劫弱,众者暴寡,勇者凌怯,壮者傲幼,从此生矣。
白话文翻译
第三种说法:人们无不依靠生命生存,却不知生命得以产生的本源;无不依靠心智认知,却不知心智得以认知的根源。知晓心智认知的根源,才叫懂得 “道”;不知心智认知的根源,就叫舍弃珍宝。舍弃珍宝的人必定遭遇灾祸。世上的君主,多把珠玉戈剑当作珍宝,这类珍宝越多,百姓越怨恨,国家越危险,自身越受拖累,这是背离了 “宝” 的本质。乱世的音乐也与此相同:演奏木革乐器之声如雷鸣,演奏金石乐器之声如霹雳,演奏丝竹歌舞之声如噪杂喧闹。用这些声音震撼心气、扰动耳目、摇荡生命或许可以,但把这当作音乐则无法带来真正的快乐。所以音乐越奢侈,百姓越愁闷,国家越混乱,君主越卑微,这也背离了音乐的本质。
大凡古代圣王重视音乐,是因为音乐能带来真正的快乐。夏桀、商纣制作奢侈的音乐,大鼓、钟、磬、管、箫齐鸣,以规模宏大为美,以人数众多为壮观;乐声奇异瑰怪,耳朵从未听过,眼睛从未见过,务求超越前代,不遵循音律的法度。宋国衰微时,制作 “千钟” 之乐;齐国衰微时,制作 “大吕” 之乐;楚国衰微时,制作 “巫音” 之乐。这些音乐奢侈是奢侈了,但从有道者的视角看,却背离了音乐的本质。背离音乐的本质,这样的音乐就无法带来快乐。以无法带来快乐的音乐为乐,百姓必定怨恨,生命必定受损。这样的生命与音乐的关系,就像冰块置于烈日之下,反而会伤害自身。这是由于不知音乐的本质,却一味追求奢侈的缘故。
音乐有其本质,就像肌肤形体有其本性一样。有本性就必定需要恰当的养护。寒冷、温热、劳累、安逸、饥饿、饱胀,这六种状态都属于不适。凡是养护,就是要调节不适使其达到适度。能长久处于适度的状态,生命就能生长。生命本身本应宁静,受到外界触动后才产生认知,这是外物驱使的结果。如果放纵欲望而不知返回,就会被嗜好欲望所控制;被无穷的嗜好欲望所控制,就必定会丧失天性。况且嗜好欲望无穷,就必定会产生贪婪卑鄙、悖逆混乱的心思,做出淫逸奸诈的事情。所以强者劫掠弱者,人多者欺凌人少者,勇猛者欺凌怯懦者,强壮者傲视幼弱者,种种乱象就由此产生了。
注释
生生:前 “生” 为动词,意为 “维持”;后 “生” 为名词,指 “生命”。
离其咎:离,通 “罹”,意为遭遇;咎,灾祸。
木革之声、金石之声、丝竹之声:古代八音分类,分别指木制、皮革、金属、石制、丝弦、竹制乐器的声音,代指各类音乐。
俶(chù)诡殊瑰:俶诡,奇异;殊瑰,瑰丽非凡,形容乐声奇特怪异。
度量:此处指音律的标准和法度,如十二律的音高规范。
千钟、大吕、巫音:千钟形容钟鼓之多;大吕为十二律之一,代指宏大的乐调;巫音指带有巫术色彩的音乐,象征乐制混乱。
性养:本性的养护,指符合生命规律的调节方式。
遂而不返:遂,放纵;返,回归本性,指沉溺于欲望而不知节制。
延伸阅读
《吕氏春秋・侈乐》
本文节选自《吕氏春秋・侈乐》,该篇批判 “以巨为美,以众为观” 的奢侈音乐,主张 “乐有情性,必中度量”,可对照原文理解战国时期对音乐伦理的反思。
《墨子・非乐上》
墨家核心观点 “仁之事者,必务求兴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”,反对 “亏夺民衣食之财” 的奢侈乐舞,与文中 “乐愈侈而民愈郁” 的批判立场一致。
《韩非子・十过》
记载师旷论 “清商之音” 为 “亡国之音”,强调音乐与国运的关联,可与文中 “乱世之乐” 的警示相互印证。
《淮南子・泰族训》
提出 “乐者,所以和节情志,宁心安神”,主张音乐应服务于性情修养,批判 “播武,陈竽瑟,撞大钟,击鸣鼓” 的形式主义,呼应文中 “乐以适性” 的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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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・益稷》
记载 “戛击鸣球,搏拊琴瑟以咏,祖考来格”,体现上古时期音乐与祭祀的神圣性,可对比文中 “侈乐” 对音乐本质的异化。
《礼记・乐记》
论述 “乐者,乐也。君子乐得其道,小人乐得其欲”,将音乐分为 “道” 与 “欲” 的层次,与文中 “为其乐也” 和 “以侈为务” 的对立相通。
《盐铁论・散不足》
汉代贤良文学批判 “今富者钟鼓五乐,歌儿数曹” 的奢靡之风,指出 “古者,不极民财力,不为台榭”,可视为对本文思想的延续。
《乐府诗集・序》
宋代郭茂倩收录乐府诗,强调 “感于哀乐,缘事而发”,体现音乐应反映民生疾苦,与文中 “失乐之情,其乐不乐” 的现实主义精神一致。
《明夷待访录・财计三》
黄宗羲批判 “俗尚日奢,民心日变”,主张 “崇本抑末”,其对奢侈之风的反思可与文中 “嗜欲无穷则乱生” 的逻辑相呼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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