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曰:天无私覆也,地无私载也,日月无私烛也,四时无私行也。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。黄帝言曰:“声禁重,色禁重,衣禁重,香禁重,味禁重,室禁重。”尧有子十人,不与其子而授舜;舜有子九人,不与其子而授禹:至公也。晋平公问於祁黄羊曰:“南阳无令,其谁可而为之?”祁黄羊对曰:“解狐可。” 平公曰:“解狐非子之雠邪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雠也。”平公曰: “善。”遂用之。国人称善焉。居有间,平公又问祁黄羊曰:“国无尉,其谁可而为之?”对曰:“午可。”平公曰:“午非子之子邪?”对曰:“君问可,非问臣之子也。”平公曰:“善。”又遂用之。国人称善焉。孔子闻之曰:“善哉!祁黄羊之论也,外举不避雠,内举不避子。祁黄羊可谓公矣。

墨者有钜子腹䵍,居秦,其子杀人,秦惠王曰:“先生之年长矣,非有他子也,寡人已令吏弗诛矣,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。”腹鱐对曰:“墨者之法曰:‘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。’此所以禁杀伤人也。夫禁杀伤人者,天下之大义也。王虽为之赐,而令吏弗诛,腹鱐不可不行墨子之法。”不许惠王,而遂杀之。子,人之所私也。忍所私以行大义,钜子可谓公矣。

庖人调和而弗敢食,故可以为庖。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,则不可以为庖矣。王伯之君亦然。诛暴而不私,以封天下之贤者,故可以为王伯。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,则亦不可以为王伯矣。

白话文翻译:

第五种说法:上天没有偏私地覆盖万物,大地没有偏私地承载万物,日月没有偏私地照耀万物,四季没有偏私地运行。它们施行德泽而万物得以顺利生长。黄帝说过:“声音禁止过度奢靡,色彩禁止过度艳丽,服饰禁止过度华美,香气禁止过度浓烈,滋味禁止过度丰腴,宫室禁止过度宏大。” 尧有十个儿子,却不传给儿子而传给舜;舜有九个儿子,却不传给儿子而传给禹:这是最为公正无私的表现。

晋平公问祁黄羊说:“南阳缺个县令,谁可以担任这个职位?” 祁黄羊回答说:“解狐可以。” 晋平公说:“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?” 祁黄羊回答说:“您问的是谁适合,不是问我的仇人是谁。” 晋平公说:“好。” 于是任用解狐。国人都称赞此举恰当。过了一段时间,晋平公又问祁黄羊说:“国家缺个尉官,谁可以担任?” 祁黄羊回答说:“祁午可以。” 晋平公说:“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?” 祁黄羊回答说:“您问的是谁适合,不是问我的儿子是谁。” 晋平公说:“好。” 于是又任用祁午。国人再次称赞此举恰当。孔子听说后说:“祁黄羊的主张真好啊!推举外人不避开仇人,推举家人不避开儿子。祁黄羊可以称得上公正无私了。”

墨家有位钜子叫腹䵍,住在秦国,他的儿子杀了人。秦惠王说:“先生年纪大了,又没有其他儿子,我已经命令官吏不处死他了,希望先生在这件事上听从我的话。” 腹䵍回答说:“墨家的法律规定:‘杀人者处死,伤人者受刑。’这是用来禁止杀人伤人的。禁止杀人伤人,是天下的大义。大王虽然赐予我恩惠,命令官吏不处死我的儿子,但我不能不执行墨家的法律。” 腹䵍没有答应惠王,最终杀了自己的儿子。儿子是人们偏爱的人,腹䵍能舍弃偏爱的人来推行大义,钜子可以称得上公正无私了。

厨师调和五味却不敢私自食用,所以可以担任厨师。如果让厨师调和五味后自己食用,那就不可以担任厨师了。成就王业霸业的君主也是如此。诛灭暴君而不偏私,把土地分封给天下的贤者,所以能够成为王霸之君。如果王霸之君诛灭暴君后私自占有利益,那就不能成为王霸之君了。

注释:

重:过度,指超越合理限度的奢侈之举。

祁黄羊:即祁奚,春秋时期晋国大夫,以公正无私著称。

解狐:祁黄羊的仇人,曾任南阳令,史载其为人正直。

祁午:祁黄羊之子,后任晋国尉官,有贤名。

钜子:墨家学派领袖的尊称,腹䵍(tūn)是战国时期墨家钜子。

秦惠王:即秦惠文王,战国时期秦国国君,名驷。

王伯:即 “王霸”,指成就王业或霸业的君主。“王” 指以德行统一天下,“霸” 指以武力称霸诸侯。

延伸阅读:

《吕氏春秋・去私》

本文节选自《吕氏春秋・去私》,该篇通过尧、舜禅让,祁黄羊 “外举不避仇,内举不避亲”,腹䵍杀子行法等事例,系统阐述了 “去私” 的重要性,可对照原文理解 “公” 与 “私” 的辩证关系。

《尚书・尧典》

记载尧帝 “克明俊德,以亲九族;九族既睦,平章百姓;百姓昭明,协和万邦”,体现了上古圣王以公心治天下的理念,与文中尧、舜禅让的典故相呼应。

《左传・襄公三年》

详细记录祁黄羊推荐解狐、祁午的始末,称 “祁奚于是能举善矣。称其仇,不为谄;立其子,不为比”,可与文中孔子的评价相互印证,理解春秋时期对 “公” 的推崇。

《墨子・法仪》

墨家主张 “以天为法”,强调 “天之行广而无私”,与文中 “天无私覆” 的思想一致,可深入理解墨家 “公义” 的哲学基础。

相关阅读:

《礼记・礼运》

儒家 “大同” 思想的核心文献,提出 “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”,与文中尧、舜禅让的 “至公” 实践相契合,展现了古代对理想政治的追求。

《韩非子・外储说左下》

法家著作中记载祁黄羊荐贤的故事,侧重 “君操其柄,臣效其能” 的权术思想,可对比道家、儒家对 “公” 的不同阐释。

《说苑・至公》

西汉刘向编撰的政德文献,收录了尧、舜、祁黄羊、腹䵍等 “至公” 案例,与本文内容高度重合,可作为汉代对 “公天下” 思想的传承与总结。

《贞观政要・任贤》

记载唐太宗 “选贤任能,虚怀纳谏” 的治国实践,如重用魏征(曾为太子李建成旧部),体现了 “外举不避仇” 的公心,可视为 “祁黄羊式” 公正的历史典范。

《明夷待访录・置相》

黄宗羲批判明代内阁制度,主张 “宰相必用科第”“公是非于学校”,继承了古代 “公天下” 思想,可对照本文理解传统政治哲学对近代的影响。